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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3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guī)劃》專題
堅持集中輪訓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年就黨員集中輪訓工作作出安排,分期分批組織實施;組織基層黨組織書記每年至少參加1次縣級以上黨委舉辦的集中輪訓,對新任基層黨組織書記一般應在半年內(nèi)進行任職培訓;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nèi)和轉(zhuǎn)正后1年內(nèi)一般要各參加1次由上級黨組織組織的集中培訓;大力實施農(nóng)村黨員春訓冬訓。落實學時制度,黨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和集體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32學時,基層黨組織書記和班子成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和集體學習時間不少于56學時、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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